九个步骤,才能完美控制劳务公司向建筑公司开具发票的法律风险

2021-07-03 15:13:16 www.dgskp.com 4

劳务公司向施工单位开具发票的法律风险管控按照以下九个步骤进行,这是合适的:


第一步:


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了以下两项法律风险规避条款:


首先是“支付农民工工资”条款。本条款可从以下两个协议中选择:


第一类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实行建筑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劳务公司聘用农民工工资(第一类、第三类建筑工程),然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规定,劳务公司聘用的农民工工资,通过建筑公司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一类、第三类)代为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上具体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及劳务公司如下:


每笔劳务费结算后,余款扣除每笔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的3%后,施工单位(甲方)收到劳务公司(乙方)提供的合法合规,而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当建筑劳务增值税发票注明“建筑劳务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时,劳务公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农民工的签名和指纹,并由劳务公司(乙方)负责人签字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及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建筑企业(甲方)通过建筑公司(甲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农民工工资转给农民。然后建筑公司(甲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扣除发放的农民工工资金额,并通过施工以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移支付的形式将剩余劳务分包,企业(甲方)基本账户转入劳务公司(乙方)基本账户。


第二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施工单位将劳务结算进度款以对公支付(第二类建设工程)的形式直接支付到劳务公司的银行账户,而劳务公司将收取的劳务费由施工公司支付,进度款必须先支付给农民工,且滞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挪用。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每笔劳务费结算后,扣除每笔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3%后的余额,施工单位(甲方)接到劳务公司(乙方)提供合法合规,并在文中注明“施工劳务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施工劳务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备注栏”,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为劳务进度结算款的80%。在收到第一笔工资后,劳务公司(乙方)将首先用它支付所有农民工的工资。劳务公司劳动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张贴农民工工资公示表。5个工作日后,施工单位(甲方)未收到外来务工人员投诉的,由施工单位(甲方)支付剩余20%向劳务公司(乙方)支付劳务进度结算款。投诉劳务公司(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伪造工资表,给农民工造成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甲方)有权暂停向劳务公司(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并直接扣除劳务公司(乙方)给农民工发工资。

第二条是“发票开具”条款。本条规定,劳务公司应当向施工企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劳务公司向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时,增值税发票的“备注”应注明“建设项目所在县(区)市及项目名称”。建筑公司使用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劳务公司农民工发放工资的,“发票开具”条款还必须规定劳务公司向建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包括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元”字样。

例如:某建筑公司与所属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江西省宁都县翠微路桥工程,施工单位给予劳务公司6分的税费和管理费,劳务公司向施工单位缴纳1000万元(含增值税)。签订劳务合同的要点如下:


一是在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人员支付办法”条款中明确“建筑企业向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是劳务分包合同“开具发票”条款规定,劳务公司向施工单位开具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两点:


(1)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基本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940万元。


(2) 江西省宁都县翠微路桥工程。


第二步:


建筑公司通过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必须签订《劳务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第三步:


劳务公司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班组长与劳务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第一类建设项目,在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条款中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由组长与劳务公司签订专业作业劳动分包合同(适用于第二、三类建设项目)。


第四步:


劳务公司办公室必须出具文件:《关于成立XXXX工程项目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项目部负责人、劳务经理、组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第五步:


劳务公司办公室对项目部负责人、劳务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聘任,明确谁担任项目负责人、谁担任劳务管理人员、谁担任班组长。


第六步:


每月月底,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必须将本月已完成的《劳务工程量计量确认表》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七步:


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每月(第一类建筑工程项目,第三类建筑工程项目)或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节点(第二类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的劳务支付进度结算,双方负责人必须在进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第八步:


劳务项目竣工后,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必须进行劳务支付决算,双方项目负责人在劳务支付决算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第9步:


建立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在工地项目部“公示栏”张贴《农民工工资公示表》(表样格式见下图),并附上工资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和投诉的期限不得少于5天。农民工工资公示见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一:现金支付工资公示表


附近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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